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基础法学系举行实务精英进课堂活动
发布日期:2018-12-20 阅读:

12月18日下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王小刚检察长在A楼320教室为法学院18级新生讲授“《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基层检察院的影响”课程,课程由基础法学系主任章安邦主持。章安邦首先对王小刚检察长以及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优秀校友一行能够在百忙之中、百里之外专程来我院授课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并对各位嘉宾进行了简要介绍。

王小刚在授课中首先提出,在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为基层检察院可谓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在具体内容上,他主要围绕“认罪认罚制度”的历史实践与当代价值进行讲解。王小刚检察长的课程内容,全部以他个人从90年代开始作为检察反贪部门的侦查人员到2002年以来长期担任检察长期间亲自办理的相关案件以及鲜为人知的细节为主线,生动讲述了认罪认罚制度在反贪侦查以及公诉案件中的实践意义。他认为,认罪认罚制度的合理运用,可以在反贪侦查阶段尽快突破口供,提高侦查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在公诉阶段的合理运用,可以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使案件办理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提出,认罪认罚制度同时也是法治文明与司法文明的重要表现。   

本次实务精英进课堂活动同时是内容丰富的一次团队教学尝试。在王小刚检察长一个半小时的精彩报告后,来自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我院2007级校友李芬、2008级校友胡李凯又分别为同学们带来了“房产中介乱象‘横生’公益诉讼‘铁拳’出击”、“医美行业乱象丛生 检察利剑守护安全”两个精品案例的讲解分析。在王小刚、李芬、胡李凯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的答疑解惑中,本次实务精英进课堂活动完满结束。

上一条: 商大法学青年学术报告会第六期简报 2018-12-20
下一条: 浙江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浙江省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分论坛在我院成功召开 2018-12-19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