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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红色讲坛第五期----浅谈法科生的律师之路
发布日期:2018-11-15 阅读:

20181113日下午两点,由我院党委举办的法学红色讲坛——“浅谈法科生的律师之路”在A楼模拟法庭顺利召开。本次红色讲坛由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光春律师主讲,院党委副书记赵恒主持,一百余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胡律师认为新时代下律师和“党员”这个身份是密不可分的,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的一员,党员律师更应当发挥自身先锋模范作用,守护正义与公正。正如胡乔木律师这一职业的定义“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作为一名党员律师都应当抵制一切诱惑,坚持客观事实,坚持正义!

接着,胡光春律师结合20188名律师违法犯罪的鲜活案例告诫同学们作为一名律师要以法律为信仰而不是谋求利益的工具,做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添砖添瓦。

对于如何做一名好律师,胡光春律师提出了四点看法:持之以恒的投入、明确的方向、广泛而又深刻的学习、品质的培养。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替代持之以恒。才干不能代替,具备才干而未获成功的人屡见不鲜;天赋不能代替,未获报偿的天赋几乎成了一句格言;教育不能代替,世上受过教育而碌碌无为者比比皆是。只有持之以恒和坚韧不拔才是万能的。‘坚持下去’的口号已经解决并将继续解决人类的各种问题。当谈到内在品质时,胡光春律师重点强调了“诚信、良知、正直、真诚”这四个重要的品质。

最后,胡律师李大钊《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这首诗结束了整场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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