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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立先教授应邀来我院作“我国著作权法的核心条款及其法律适用”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4-10-30 阅读:

2024年10月27日下午18时,在我院下沙校区F510法学院会议室举办了浙江法治大讲堂(第四十三讲)。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政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丛立先教授主讲,主题为“我国著作权法的核心条款及其法律适用”。本次讲座由我院知识产权系主任刘文琦副教授主持,我院高映副教授、牛强副教授与会,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旁听了讲座。

 

丛立先教授对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和修改进程进行了介绍,随后又从多个方面对著作权法的核心条款及其适用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首先,丛立先教授对作品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分析了作品的构成要件。丛教授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对作品条款是否是开放性条款这一争议问题进行了讨论,并重点探讨了“音乐喷泉案”。随后通过“猴子自拍照片版权争议”等案件,对人工智能作品是否应当受到版权保护进行了论述分析。

其次,丛立先教授对《著作权法》第10条的历史发展进行了阐述,并“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公司案”、“琼瑶诉于正案”、等进行了分析,并指出我国该条在适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再次,丛立先教授还分析了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条款、邻接权条款及权利救济条款,并通过逻辑分析、体系化解释等方式分析了其法律适用所存在的问题。讲座结束后,丛教授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最后,刘文琦副教授对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概括总结,并对丛立先教授精彩的报告表示了感谢。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宣告结束,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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