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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本范畴Ⅲ:征收”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9-06-25 阅读:

2019年6月22日,由《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法学基本范畴Ⅲ:征收”专题研讨会,在杭州成功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郑州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的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围绕“征收”这一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



会议开幕式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林林教授主持,浙江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就此次会议致辞,陈先春主席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也希望借此平台推进浙江的法学研究。

本次会议对征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会议首先就实践中最受关注的征收的补偿与控制问题进行了讨论。四位主题报告人分别以《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公平市场价值方法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程序中的适用》、《征收权的规划控制之道》、《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义务抑或管制性征收》为主题作了详尽的报告,就征收补偿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征收权的行使条件提出了若干具有建设性的见解。征收的实践问题的理性解决离不开理论的支持,为此会议还在理论层面深入探讨了征收的本质与界限。五位主题报告人对《宪法财产权框架下征收与征税的互动研究》、《土地征收权的历史演进》、《财产征收补偿与财产权社会义务的调和》、《征收的财产权理论基础》、《从管制到征收:管制性征收的生成逻辑》作了观点阐释,从不同方面深入挖掘了征收的性质和意义、推进了征收本质的理论研究。九位与谈人分别就这些议题发表了评议。

在会议的闭幕式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杨建顺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这次会议既有对之前研究的确认,也有在之前研究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以这样一个专题会议的形式,在征收论题上为整个征收理论的发展提供素材、提供智慧非常有意义。

本次研讨会议题集中、讨论充分,既提出了针对性的制度建议,又贡献了启发性的理论观点,从制度和理论两个方面推进了征收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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