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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学尧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座
发布日期:2018-12-24 阅读:

2018年12月20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学尧教授应邀于综合楼650会议室进行了以“掩盖司法偏见的法律技术”为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苏新建教授主持,我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及校外教师共计50余人参加了讲座。



本场讲座形式独特,内容新颖,李学尧教授以一份对100余名法官的实验调查报告来进行主题阐释。讲座伊始,李学尧教授抛砖引玉,以亲身所见所闻的事例引出今天讲座的主题——矫饰的技术:说理与判决中的偏见。接下来,他亮出问题:法官是否会受到法外因素的影响,再提出理论目标:建构更加符合现实的司法行为模型,最后回归到现实关怀,讨论司法说理与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的关系。李学尧教授以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逻辑,揭示出贯穿整个实验的中心:“法官采用什么法律技术来掩盖他们的偏见”。



紧接着,李学尧教授介绍了实验的设计方案:实验设置了三个案例作为实验材料,每一个案例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一组加入刺激因素,一组则没有,对三个典型的法外因素做测试,它们分别是法律标准的确定、法律概念解释与规范选择和因果关系。在实验案例间还穿插着选择题,需要法官通过选择理由来提供它们的判案结果。



最后,李学尧教授向大家展示了这份实验的最终研究成果。实验结果表明,法律标准的确定、法律概念解释与规范选择和因果关系这三种法外因素确实是掩盖司法偏见的主要法律技术。对于法官来说,相比采用事实认定,他们更倾向采用法律解释。由此可见,破除对司法说理的过分倚重,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外在限制需求。李学尧教授还认为,法学教育中的“德艺双馨”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规训练反而促成法官具备掩盖司法偏见的更好技术,更进一步来说,“直觉模式”这种与真实思维过程不符的法律推理只会让人陷入法律神秘性的陷阱。






讲座结束后,反响热烈,众多教师、研究生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与李学尧教授交流借鉴,现场洋溢浓厚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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