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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惠教授受邀参加《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7-23 阅读:

2018年7月17日上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我院王惠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进行了审议,目前该《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和副处长刘泽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处长蔡巧萍和干部翟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备案审查处副处长王清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主持。

会议开始后,刘泽巍副处长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王瑞贺主任在会议总结时对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国法学会在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立法机关利用这个平台能够听到有代表性的权威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一定会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制定良法、实现善治。

会议中,专家学者指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对纳税人的定义,将部分劳动所得项目实行综合征税、优化税率结构、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并增加反避税条款,可谓一次全方位的根本性改革。

王惠教授在会议发言中认为,此次个税改革对于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改革不彻底、制度设计不合理之处,并针对个税改革的原则与目的、纳税主体的制度设计以及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问题分别作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王惠教授还认为,本次个人所得税修改涉及亿万个人与家庭,要做到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效率,必然增加法条设计的复杂性,所以纳税人对《修正案》需要有较长期了解与熟悉过程,国家也应当先加强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意识培养教育,以及纳税服务的完善,故万不可仓促通过与实施。否则,纳税人极有可能因不了解立法而无意间触犯法律,或因不得不寻求税务中介帮助而大大增加纳税遵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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