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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和舟山检察院推进合作建设
发布日期:2018-06-07 阅读:

6月5日上午,浙江工商大学、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贯彻机制研究实践单位”授牌签约仪式在舟山举行。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君,浙江工商大学钱天国副校长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舟山市检察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授牌。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贯彻机制研究” 课题组首席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林林教授为该项目实践单位授牌。

这标志着浙江工商大学与舟山市检察院共同以“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检校合作计划正式启动。

浙江工商大学拥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正在主持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贯彻机制研究”,该课题旨在研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融入到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促进司法工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通过司法凝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共识。为通过省内高校资源借智借力,全方位加强检校共建,优势互补,省检察院同意舟山市检察院与浙江工商大学建立检校合作并将舟山市检察院作为该重大研究项目实践单位。

在当天的授牌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君,浙江工商大学钱天国副校长,对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舟山市检察院具体落实,携手推进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和研究项目实践单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协议,检校双方将在合作期内,在人员互聘、资源共享、学习培训、理论调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检察机关与院校深度合作的途径,推进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以培育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卓越法治人才为方向,造就卓越检察官、精英法学工作者群体,促进双赢发展,并为浙江检校合作发展提供“舟山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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