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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大讲堂第十六讲丨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与转型
发布日期:2018-04-23 阅读:

2018年4月19日,浙江法治大讲堂第十六讲—“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与转型”在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模拟法庭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志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从不同角度,就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存在问题以及向判例制度转型的未来进行了展示与探讨。

 

 

两位学术大家一位高明温和,一位独到犀利,碰撞出璀璨的学术花火。讲座吸引了众多同学旁听,甚至还有外校教师专程前来,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本次讲座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林林主持。

 


 讲座伊始,张志铭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诞生的大致历程。他提到,有学者认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我国司法改革制度上的标杆,顺应了司法制度现代化的趋势。但随后话锋一转,他以一连串检索数据,点出案例指导制度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没有如预期一样很好地发挥作用的问题。张志铭教授认为,案例的指导作用是自然生发而不是人为建构的,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推行效果不能尽如人意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是由于案例指导制度的设计不够规范;部分案例指导背后的基本法理不够清楚;加之指导性案例的法援地位较低,导致案例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张骐教授更为细致地阐述了指导性案例的实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妙趣横生的顺口溜以及经典丰富的案例和自身经历向同学们介绍了指导性案例能够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执法尺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法律共同体内部互动等积极作用。同时他指出目前案例指导制度遇到的问题:表现形式的条文化倾向;案例需求与案例供给之间的矛盾;指导性案例生成机制的瓶颈。由此提出判例制度运用的必要性,并进一步阐释了判例制度的涵义、性质与基本价值。最后由中国曾援用判例的先例分析了判例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在场的师生踊跃参与,就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现实保障、作用以及该制度与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提问。两位教授思维缜密、妙语连珠,为同学和老师一一解惑。

 

 

讲座最后,陈林林院长对张志铭教授和张骐教授的批判性思维及独到视角表示高度赞赏,并对在座同学们提出了多读专著、多做研究以提高学术水平的期望。讲座持续近三个小时,在精彩的展示与积极睿智的回应中圆满结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发展转型及其未来的思考在这场思维火花的碰撞中不断深入,同学们一致表示在这场智慧的盛宴中获益颇丰,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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