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提高维权水平,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内涵,法学院本科支部的学生党员们依托专业优势,在校外开展了形式丰富、内容精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
学生党员们于宝龙城市广场发放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单,并向发放传单的对象普及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相关知识。在与消费者的交谈过程中,支部成员们意识到许多消费者对我国在90年代就已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甚了解,平时也缺乏主动维权的动力和途径。同学们还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做关于 “强行乞讨”现象的社会调研,同时也向商家介绍了面对这种现象的合理维权方法和路径。
普法过程中学生党员遇到了一名外国友人,他对同学们的宣传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听完介绍后,他表示在中国还是第一次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收获良多。
在本次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活动过程中,法学院学生党员通过法律咨询和宣传服务,向消费者、商家传递了法律观念,引导身边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作为法科生,我们应当紧跟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步伐,学以致用,为法治浙江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一位学生党员如是说道。
2018年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提高维权水平,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内涵,法学院本科支部的学生党员们依托专业优势,在校外开展了形式丰富、内容精彩的宣传活动,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
学生党员们于宝龙城市广场发放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单,并向发放传单的对象普及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相关知识。在与消费者的交谈过程中,支部成员们意识到许多消费者对我国在90年代就已年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甚了解,平时也缺乏主动维权的动力和途径。同学们还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做关于 “强行乞讨”现象的社会调研,同时也向商家介绍了面对这种现象的合理维权方法和路径。
普法过程中学生党员遇到了一名外国友人,他对同学们的宣传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听完介绍后,他表示在中国还是第一次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收获良多。
在本次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活动过程中,法学院学生党员通过法律咨询和宣传服务,向消费者、商家传递了法律观念,引导身边的人知法、懂法、守法。“作为法科生,我们应当紧跟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步伐,学以致用,为法治浙江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一位学生党员如是说道。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