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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 阅读:

各培养学院及201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为保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请各培养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各学院依据研工部下达的名额开展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2.材料报送。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后并经公示2天后,请于1月23日15:00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此表须一式二份,见附件3)的纸质版交研工部104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ennyseo@qq.com。


特别提示:在打印《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须严格按照附件样式用A4、70g以上纸张按附件样式正反面(不可加页)、一式2份自行印制(请各学院在整理材料时严格把关,申报同学所交表格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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