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杭州三台山庄举行。此次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浙江省第五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法学组协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年会共分五个单元,分别为主旨发言、案例研究方法青年谈、民事行政交叉案例研究、行政刑事交叉案例研究和刑事民事交叉案例研究。来自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及实务部门的60余名代表赴三台山庄参会,线上、线下实际参会人员超100人。
年会开幕式由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罗文燕教授主持,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敏洁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杰教授分别致辞。宋杰院长对各位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指出此次年会的召开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对深化案例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胡敏洁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年会汇聚了来自江浙沪皖四地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代表,必将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案例法学研究作出积极贡献。
主旨发言单元继续由罗文燕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作题为“涉案企业合规适用对象的泛化及其应对思考——以合规典型案例为视点”的专题报告。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蔡道通教授作题为“行刑交叉(竞合)案件的刑法规范解释逻辑”的专题报告。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司法改革与判例研究中心主任孙万怀教授作题为“案例的意义与比对要求”的专题报告。
案例研究方法青年谈单元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胡若溟博士主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沈广明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季若望特聘副教授与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讲师张传玺博士就教学、科研中的案例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沈广明博士介绍了统计软件对于群案研究的意义,张传玺博士以检察机关对帮信罪的处理为例,介绍了案例分析对刑事政策的调整作用,季若望特聘副教授则以美国法判例为基础,介绍了国别式的案例比较研究方法。
民事、行政交叉案例研究单元由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旭勇教授主持。本单元的第一个案例为“昆山城开锦亭置业有限公司诉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纠纷案”,点评人分别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联培博士后徐大闯博士,浙江省第五期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黄锴副教授以及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钰律师。三位点评人就诉争不动产登记是否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诉争不动产登记的附记内容是否违背物权法定原则、附记内容是否违反不动产登记行政法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本单元的第二个案例为“刘全福、刘鹏诉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出让协议义务案”,点评人分别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程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陈思融副教授以及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周锋律师。三位点评人从不同视角出发,围绕着行政协议案件的赔偿责任是否为行政协议行为侵权的国家赔偿责任与行政协议违约责任的法律竞合、行政机关能否同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行政、刑事交叉案例研究单元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汪江连副教授主持。本单元的第一个案例为“贺春龙诉哈尔滨市应急局行政处罚案”,点评人分别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朱可安、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大学法学院夏雨副教授以及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华百慧律师。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为行政机关以涉嫌犯罪为由将当事人涉嫌犯罪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在司法机关未对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处理之前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三位点评人结合自身的理论、实务背景,对上述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单元的第二个案例为“袁文年与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陀大队道路行政强制上诉案”,点评人分别为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王勇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金承东副教授以及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公职律师张展。三位点评人以道路交通执法中行政强制与刑事侦查的交叉重合为背景,对醉酒驾驶人血液检验行为的定性阐述了各自的观点。
刑事、民事交叉案例研究单元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马齐林教授主持。本单元的第一个案例为“武汉大西洋连铸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宋祖兴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点评人分别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苏桑妮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世阳副教授以及嘉兴学院罗士俐副教授。三位点评人围绕着刑事裁判认定事实对后行民事诉讼的预决效力、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本单元的第二个案例为“S有限责任公司和Y有限责任公司、H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点评人分别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周立波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谢治东副教授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张夜尽法官。三位点评人认为,既要避免绝对的“先刑后民”,也要充分尊重刑事案件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发挥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相辅相成的作用。
年会闭幕式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韩宁副教授主持。胡敏洁教授对本次年会进行了简要总结,罗文燕教授则受宋杰院长委托,代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再次对参会嘉宾致谢。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顾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也作了发言,对案例法学研究会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年会闭幕之际,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并且期待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的召开。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