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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应邀来我院主讲“共同富裕 共创卓越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系列论坛”
发布日期:2022-11-18 阅读:

为贯彻落实并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共同富裕和卓越大学建设,11月16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应邀来到浙江工商大学作“法律与现代国家建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专题讲座。院长宋杰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葛洪义教授通过国家定义和法律作用常见的两个盲区引入主题——什么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的形成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葛教授讲到:“国家是人的共同体,所有国家都经历了一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共同体向以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的转变。”葛教授依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观点,详尽地阐述了以血缘为基础的共同体和以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他强调,现代国家的标志,必须是人民当家作主。他引用了马克思对于以资本交换为基础的共同体构成的现代国家观点,分析了中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道路。


现代国家建构是依靠法律完成的,其处理的主要问题是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即解决国家权力的来源。葛教授认为,现代国家是人民为主体的国家,而经济市场体制及政治民主体制的基础保障均是法治,现代国家的精髓在于其个体之间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协作、服务公众但权力有限。


对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国家建构与法律,葛教授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并逐一阐释了我国现代化国家构建的经历。葛教授指出,中国社会已进入到了以交换和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建构时代,在这个多元利益主体并存的时代,能否保持和谐与团结取决于现代化国家的建构,亦取决于法治建设。


随后的现场问答环节,葛教授认真倾听并详细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在谈到面对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时,他强调法律人应该有自己的清醒认识,并提出了对法律人的殷切期盼。最后,章安邦老师围绕“红、厚、博”三字总结了本次讲座,至此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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