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为充分发挥法学院与人民法院的各自优势,推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我院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我院院长宋杰和上虞区人民法院院长朱淼蛟出席签约仪式。我院副院长叶肖华、院长助理董文辉、诉讼法系主任唐玉富、院长事务助理张伟和上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运福、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薛敏参加会议。
宋杰院长与朱淼蛟院长签署院校合作协议,双方就建立互聘互派机制、知识产权领域研究高地、学者为疑难案件提供理论支持、法院实务精英进课堂授课、深度的实习实践教育基地、优秀在职法官继续教育等形成合作。
宋杰院长在会议交流中介绍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法学教学研究的丰硕成果,并就与上虞区人民法院全面合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能助力开启院校合作的良好局面。我院在浙江省属高校的法学教育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与上虞区人民法院可以在数字法治等法治新领域、深层次开展密切交流,开启院校合作新局面。二是希望能助力在职法官教育充电。我院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培养体系,可以为法官们的继续教育深造和知识充电提供全方位优势资源。三是希望能助力推动上虞区人民法院的高质量发展。双方协议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我院将通过高水平的智力支持,共同推动上虞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
朱淼蛟院长对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热情接待和高度重视表示由衷感谢,并就继续深化双方合作提出了几点期望:一是期望与法学院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重点合作,共同挖掘知识产权领域的金矿,助力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二是期望为法学院学子提供定制化的实习实践机会,通过带教法官深度的师徒式指导,使参与实习实践的学子更加学有所得。三是期望选派优秀的实务精英法官,定期赴法学院为学子开展实践教学,引领学子们感受生动的司法实践。
深化院校合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我院高度重视平台建设与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不断拓展合作共建路径,不断优化合作共建格局,促进院校理论研究、教学培训和业务实践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院校合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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