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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应邀为我院学生作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2-05-16 阅读:

 4月24日晚,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拥军教授应邀以“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为题,为我院学生主讲线上学术讲座。我院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共计15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苏新建教授主持,崔兰琴教授参加与谈。

 苏新建教授详细介绍了李拥军教授的学术履历以及学术影响力,高度评价了李拥军教授在法理学、法律文化学以及司法学等领域的学术贡献,同时对李拥军教授在百忙之中对我院学生进行悉心指导表示感谢。

 李拥军教授认为,“家”无论对于传统中国还当代中国都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当下家庭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已经严重地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家事审判改革是国家为克服这种家庭危机所做出的司法应对,具有社会治理的意义。正因如此,在这个意义上的司法并不纯粹是一套裁判技术,而是一套治理技术。作为社会治理术的家事司法所包含的技术显然更多的不是带有支配性的“权力技术”,而是在别人帮助下实现自我转变的“自我技术”。李教授认为,如果用韦伯的标准分析,当下的家事司法模式无疑又是实质——非理性的,当下的家事审判改革是一场逆现代法律发展方向的降理性化的运动。即使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反规律的,反而这正是其合理性的精髓所在。当下中国家事司法模式要取得预期效果是有条件的:其一,必须要突破目前司法中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瓶颈,即适当要增加家事司法的办案力量;其二,法官的业务素质必须跟进;其三,法官的职业伦理必须提升。就家事审判改革来说,完善上述条件应该是今后改革的重点。

 在与谈环节,我院崔兰琴教授首先表达了对李拥军教授的欢迎与感谢,进而对讲座中提到的家事司法的“政治动力学”、服务于“自我技术”的司法以及当下中国家事司法改革路径等方面的内容分享了自己的观点。最后,真诚地邀请李拥军教授在疫情过后做客我们浙江工商大学进行线下交流。

 在讲座互动环节,参会同学与几位老师就讲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气氛热烈。同学们向李老师积极提问,李老师也予以了详尽细致的回答,通过本次讲座加强了我院师生对于当下中国家事司法改革路径的评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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