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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来我院作交流讲座
发布日期:2021-10-27 阅读:

10月22日下午,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瑞友应邀在我院F楼510会议室作以“丰富行政检察‘工具箱’,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交流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党委书记苏新建教授主持、陈党教授与谈,院多名师生与会研讨。





讲座伊始,钟瑞友检察长指出任何一种权力的来源都须有合法性依据,据此分析了行政检察的宪法依据,他强调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保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接着,他深入浅出地阐释了行政检察的发展历史,即初步创立阶段行使一般法律监督权、重建调整阶段实施诉讼监督以及2018年以来新时代行政检察阶段践行“一手托两家”理念的历史进程。在概念界定中钟检察长将行政检察的含义做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指明狭义的行政检察亦即行政诉讼监督。
行政检察的本质与核心是对行政权的监督,法治政府实际上就是对行政权规范的体现,因此行政检察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很强的内在联系,新时代的行政检察属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钟检察长谈到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分为管理论、控权论和以罗豪才教授为代表的平衡论,三种理论分别强调管理公共利益、控制行政权和各方面平衡的达成。无论何种理论,行政权的本质始终呈现积极、能动、扩张的特征,不同于司法权的消极、等待、中立。我国是政府主导型国家,行政权强大,所以能办实事、干大事,但亦存在局部地方权力悬殊和资源浪费现象。因此,规范行政权显得尤为重要,而行政检察就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例举多国颜色革命和暴力执法的案件,钟检察长指出行政检察既是保障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彰显法治精神之利器,又是助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法治社会的内在需求。因此就我国社会形势的发展而言,需要行政机关更广泛地介入与管理社会生活。



在行政检察职能的实践探索方面,钟检察长提出“检察‘工具箱’,群众百宝箱”的思想,提到行政检察职可分为四块内容。在诉讼监督方面,对行政诉讼的全方位监督表现在对行政诉讼判决有误、法院审判程序违法、法院怠于执行行政生效裁判的“民告官”案件的情形予以监督,在非诉监督方面他则援引非诉执行监督的“官告民”案件加以生动分析。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钟检察长指明“官民”之间的纠纷是本质问题,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才是关键,他通过重庆市检察院作出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一步提出以穿透视式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钟检察长对未来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展望。他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行政检察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是了解检察工作的重要文件。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行政检察理念,以行政诉讼为基石、打造传统行政检察工作,强化类案监督与数字赋能、转变监督模式,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等均是钟检察长提出的富有实际意义的高效建议。


在现场评议环节,陈党教授用“名师出高徒,实检出真知”十个字来评价本次讲座,他认为检察监督只有既与人大监督相结合,又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方能强化监督,完善问责法律制度、健全网络监督和国家监督体系。多位学生就诉讼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刑事合规和行政合规以及数字监管等问题询问钟检察长的观点,他一一作了细致认真地解答,提出“我们不能成为数字的俘虏,而要成为数字的主人,但亦不能否认数字的重要”。苏新建教授用三个“形象”来概括本次讲座,他认为钟检察长有包公的形象、医生的熟练和学者的情怀。他亦借本次讲座提及了对我院学生满怀的希冀,亦即确立形象、树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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