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谈话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党支部研究讨论、党委审查,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现将徐有等11人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4日
公示联系人:吴美琴
联系方式:0571-28008193
邮箱:13436566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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