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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发布日期:2021-05-21 阅读:

5月21日上午,法学院在学院会议室510召开党委会暨理论中心学习会,学院领导党委书记苏新建,副院长宋杰、叶肖华,党委副书记牛翔,纪委书记刘建明,党委委员杨磊、顾赵丽,院办主任王伟波,研办主任李蕾,教学办主任吴洁参加学习,会议由苏新建主持。

本次会议共同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向胡兆富同志学习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精神。

苏新建书记主持学习时指出,与会人员要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决策改革部署,结合学校深化改革的系列举措推动学院各项办事流程更加便捷高效。其次,全体与会人员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核心要义,将政治建设贯彻到学院各项中心工作中,牢牢把握《问责条例》的内容要求,确保学院执纪问责工作发挥应有实效。苏书记要求与会人员要坚持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与会人员要向胡兆富同志学习,促进自我反省、自我突破、自我提升,将其精神落实到自身岗位的工作开展过程之中。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厦门大学的贺信中指出了高等教育在国家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全体与会人员要接续奋斗,以我校110周年校庆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进而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集体学习后,与会成员围绕此次学习会内容进行了交流。各支部也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和专题研讨对会议内容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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