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我院董文辉副教授应邀为浙江警察学院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的学警做了题为《我国当前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学术讲座。活动由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余湘青教授主持。
董文辉副教授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为切入口,系统梳理了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通过新增罪名和修正构成要件扩大犯罪圈的状况,介绍了不同刑法观之下对于犯罪化的不同态度,比较了肯定论和否定论及各自内部的不同观点,提出了犯罪化的标准和逻辑,列举了立法上的犯罪化和非犯罪化的常见建议并逐一进行分析。对于司法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则借助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司法性文件以及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最后得出立法上的犯罪化应当适时适度、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可以有限尝试、司法上的犯罪化应当慎之又慎、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可以大胆尝试的最终结论。
讲座后,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翁孙哲副教授进行了总结点评,并鼓励大家积极关注最新立法动态和司法实务,深入掌握基础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实践中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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