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近期,省财政厅加大了公务卡结算管控力度,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库字【2008】16号)及《关于实施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2】15号)规定执行,除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等费用之外,其他公务活动一律使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停止使用其他银行卡结算。为确保校内财务报销的顺利进行,即日起,请您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将预约报销款项打入个人公务卡或对公转账。为此,请您尽快登录财务预约报销系统,做好个人信用卡信息维护工作,如尚未办理公务卡的,请及时到计财处综合管理科(综合大楼217室)申请办理,业务咨询方式如下:
1.申请办理公务卡,联系人:王良,电话:28008875
2.公务卡报销,联系人:陈玲,电话:28877297
3.公务卡遗失或过期,联系人:莫翰鹏,电话:13606541018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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