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应邀于我院作“行政法判例研究及其方法”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罗文燕教授主持,院党委书记骆梅英教授、宪法与行政法学系主任王蕾副教授、陈骏业副教授、雷伟红副教授、朱狄敏副教授、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梅军律师、韩宁博士、方涧博士、房旭博士以及八十多名研究生、本科生共同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章剑生教授首先明确了判例和案例的界线,分别介绍了指导性案例、非指导性案例的异同和研究适用方向。章剑生教授以日本法律体系的历史发展为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判例在行政法研究中的必要性。章剑生教授指出,在对别国法律进行继受时,若不结合本国国情对待继受的法律制度加以调整,极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于此,在目前中国行政法“混血儿式”的理论框架下,将判例作为理论和实践的连接点并对其开展研究,既能够增加行政法体系的理论厚度、提升对中国问题的解释力,又可以实现行政法理论的本土化、形成真正属于我国的行政法理论体系。
随后,章剑生教授介绍了行政法判例研究中“个案——规范”的分析框架,指出要在“个案——规范”的互动中发现行政法的思想,在“个案——规范”的分析框架中解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章剑生教授还介绍了群案研究、个案研究和例证研究等三种判例研究的进路,并对每一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研究要点进行了深刻讲解。
讲座临近尾声,同学们就群案研究中选取样本和限制范围、行政法学体系的“阿基米德支点”等问题进行了踊跃的提问。章剑生教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同时对行政法判例的研究方法作了更为深入的阐释。
最后,罗文燕教授对整场讲座作了简要点评。罗文燕教授指出,同学们应当在行政法研究中开拓新的视角,立足国情、脚踏实地,把判例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研究。开展中国本土的行政法判例研究,正是促进中国行政法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其定会推动中国行政法体系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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