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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19年度“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阅读: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我院 “希望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范围:

1.经立项、结题的作品,特别是校级立项课题,经学院选拔,可优先上交推报。

2.未经立项但内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经学院选拔,也可推报参加校级竞赛。

二、上交程序:

1.创业计划小组成员以团队为单位上交学院,参加院级竞赛。

2.下载并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等资料。

3.上交纸质稿(一式三份)至F楼533俞佳老师处,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faxuekechuang@126.com。

三、上交材料要求:

1.关于纸质稿和电子稿:

(1)《作品申报书》书面打印稿一式三份,作品正文(以下所指正文均含封面、目录、附录等作品全套材料)一式三份,《作品申报书》应与正文合并装订。

(2)书面打印稿应有完整的各项意见、签名和公章,电子文档应有除学院公章、作者签名外的其他内容。

(3)作品要有明确的公司名称和团队名称,缺一不可。

(4)正确填写作品所属类别。本次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含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5)“作品简介”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是校级竞赛初赛评分依据之一。

2.关于作者: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明,最终学历颁发单位为我校)。

(2)作品以集体名义申报的应有完整的团队名称,每件作品的团队成员总人数最多为6人(含负责人),第一作者为同一人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

(3)学院名称、申报者(含合作者)姓名、指导老师(每件作品仅限1名)等信息由学院填写在《上交作品汇总表》中,上报前务必请认真核实。

3.关于签章:

学院在《上交作品汇总表》盖章视为对参赛作品全部内容的认可。

4.关于推荐者与指导老师:

(1)原则上每个作品应至少有2名及以上专家(其中1名应为非高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的推荐意见。

(3) 推荐意见是主要评分依据;

5.上交方式:

作品申报书、正文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均上交到指定地点,纸质稿上交至F楼511俞佳老师处,电子稿上交至指定邮箱faxuekechuang@126.com,除此以外,不接受其他方式传输的电子文档。

6.上交时间安排:

推报作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赛程序:

以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正文的形式参加。

五、奖项设置

专家对全部作品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评选一、二、三等奖,排名前十组的队伍,推荐参加校级希望杯比赛。

六、咨询:

联系人:俞佳 28008174;魏晨曦 15726959733;


法学院团委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作品申报书(创业计划竞赛)

附件2:作品申报书(创业实践挑战赛)

附件3:作品申报书(公益创业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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