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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宋红松教授来我院讲座
发布日期:2019-09-19 阅读:

9月17日晚,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宋红松教授应邀在我院F楼508会议室以“知识产权法律分析思维导图”为题,举行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杰教授主持。多位法学院教师也前来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宋教授首先分享了自己想要举行该专题讲座的原因,引导学生们深入思考知识产权法学领域中法律人共同的法律思维的重要性。宋教授指出,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学教育都是将法学知识割裂开来讲述,学生们虽然掌握了相应的法学知识,却没有学会如何将知识进行整合应用,使得法律人之间交流不畅,在司法实务中出现很多实践与理论脱节的情况。

随后,宋教授就如何提高对于法学知识整合能力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强调了知识产权法律分析思维导图的重要性。首先,宋教授以郑成思先生的“冰山说”引出知识产权法体系化思维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洋葱说”。他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由表及里,有层次的,以洋葱式的结构表现出来的具有体系化的一种保护。



在形成体系化思维之后,宋教授讲述了知识产权法流程化思维的重要性。他以近期热门的“视觉中国”事件和在其实践中遇到的案件为例,向我们详细讲述了在著作权相关案件中如何使用整体分析流程去判定侵权。他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当法律人都按照共同的法律分析流程,并且流程清楚,思路清晰,才能在处理问题时做到有条不紊,前后一致。

之后,宋教授提出,知识产权法要件式思维是法学院学生的基本功。要件式思维逻辑强调法律规范的分析。法律规范必须包括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在判定案件时,必须将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进行对比,只有当该法律事实满足其法律要件时,才能发生法律效果。否则,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最后,宋教授强调,知识产权法学请求权思维也是法学学生需要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任何的法律诉求都需要有对应的请求权基础,以最近出现的被踢出微信群聊后索赔一案为例,法官完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提出其请求权基础,如果不能提出请求权基础,可以直接驳回起诉,这样可以大大减轻法官负担。



宋红松教授清晰缜密的逻辑体系、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收获了在场师生的高度赞赏,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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