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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基础法学系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行“《法理学》教学经验分享”教学午餐会
发布日期:2019-04-17 阅读:

4月16日,法学院基础法学系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了题为“《法理学》教学经验分享”的教学午餐会。本次午餐会专门邀请到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系杨磊副教授作为主讲人,基础法学系教师、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任李蕾以及浙江警察学院法治系教师兰婷婷参加了本次活动,午餐会由基础法学系主任章安邦主持。



《法理学》课程是基础法学系开设的最为核心的课程。杨磊副教授自从1988年复旦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杭州商学院,已经在浙江工商大学从教30余年,主要讲授《法理学》课程,对于《法理学》课程的教学经验十分丰富。

杨磊副教授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浙江工商大学的基础法学系30年来从无到有,从一个人的系室发展壮大到今天拥有10名专职教学科研人员的系室的历程。在《法理学》这门课程的教学中,教材也经历80年代以苏联为模板的《法和国家的一般理论》到近20年来一直沿用的由张文显教授主编的国家级精品教材《法理学》的前后五个版本的变化。法理学教学的中心内容从“阶级斗争范式的法理学”到“权利本位范式的法理学”的过程。在当下的《法理学》课程教授中,杨磊老师认为,法理学一定要与部门法的知识相结合进行讲授,同时,在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满足于知识的传递,还要对本科生进行“法感”的培养。

杨磊老师的报告结束后,参会教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如何把杨磊老师三十余年总结的教学经验与接下来的《法理学》教学相结合,更好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



教学午餐会的最后一个环节,由2019年刚刚进入基础法学系工作的潘超正博士向杨磊副教授献花,对杨磊老师30年来的贡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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