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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20 阅读:

为做好我院201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现制定2019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依据法学学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19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按1.3-1.7的比例确定分专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三)调剂程序:

1.3月20日上午12点之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缺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综合考虑毕业院校、报考院校、专业方向、初试总分、单科分数、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在我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后36小时内向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将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各分专业笔试科目公布于2019年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笔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外语面试小组成员为3人。

(二)复试成绩计算、使用和录取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30%。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分专业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拟录取考生一律为复试合格考生。

分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考生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9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3日开始,同时在3月24日-28日进行复试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前结束。

学院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Email: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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