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第四届校师德先进个人评比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3 阅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文件精神, 决定开展校第四届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已获得过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三、评选程序与评选办法

1. 组织推荐: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根据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100人以上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可推荐候选人2名,其他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可推荐1名,并填写推荐表,经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及所在部门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校工会。

2.评选方式: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和投票表决,评审出校第四届师德先进个人10名,评审出省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

3.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学校办公网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示结束后,将于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操作程序,严把基层推荐、审核公示、集体讨论决定,严防弄虚作假,坚持公平、公平,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2.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要求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部门党组织对文字材料审核把关。报送材料包括:(1)《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2)简要事迹介绍(300字以内);(3)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4)获奖证明等有关佐证资料。

3.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32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校工会“三育人”工作办公室(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6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会邮箱:zyingying@126.com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28877156  672865

校工会

201938






上一条: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院领导值班时间 2019-03-14
下一条: 法学院2018年度“金道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2019-03-12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