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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不再参加本项考核。


二、相关要求


1.考核周期:2017年1月—12月。


2.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


3.优秀比例: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除小部门另作规定之外,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参加组织部考核的中层干部)的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具体参看文件第十六条规定。


4.考核结果反馈: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教职工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本人签名后双面打印,交所在部门。部门对教职工完成考核之后,应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2.部门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附件3),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顺序排列。汇总表应由填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考核表应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


3.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交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27室),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yhfang@mail.zjgsu.edu.cn。


联系人:方燕红     联系电话:28877277




人事处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浙商大人〔2011〕133号_关于印发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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