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大校办函〔2023〕6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面试等程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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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校和学院名称 |
本科学号 |
姓名 |
本科专业 名称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 名称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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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2311060116 |
廖尧楠 |
知识产权 |
030100 |
法学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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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2319130334 |
张沛瑜 |
法学 |
030100 |
法学 |
通过 |
注:最终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次考核结果无效。
公示期:2026年8月23日-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地点:浙江工商大学F楼515办公室,电话:0571-28008185;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院纪委反映,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171,举报邮箱:guzhaoli99@mail.zjgsu.edu.cn。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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