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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个别同学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生公寓违章使用电器专项)
发布日期:2026-05-09 阅读:

学院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陈欣然、方雨祺、王小巧、周艺琦四位同学在学校公寓管理部等部门组织学生公寓检查中,存在使用违章电器情况,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8】374号)之规定,四位同学已累计2次出现禁止行为(或1次严禁行为)。

为严肃学校纪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予以学院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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