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咨询法学院包老师,电话:28008691。
法学院团委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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