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参与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且无近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所命题专业考试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近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实施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2026年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202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博士研究生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依生源情况和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合并成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导师”格式命名,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fxyyzb515@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4)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笔试: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法学综合》(根据报考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选答相应的专业题目),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将主要通过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和面试时的谈话等,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学院组织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
③抽取试题。
④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4.复试成绩组成及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外语能力成绩(百分制)×30% +专业能力成绩(百分制)×70%。
四、录取
1.考生根据考核结果,按报考导师情况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学校公示者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寄(顺丰或EMS)到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5办公室李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5。
3.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寄到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4.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导师生源调剂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在第一轮复试后,若导师招生名额有空缺,可组织第二轮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一级学科内重新报考有缺额的导师。在第二轮复试后,若导师招生名额仍有空缺,则直接在一级学科内进行生源调剂。生源调剂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六、其他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招委会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law.zjgsu.edu.cn/List-75.html)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571-28008185。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310018。
4.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008171(学院),0571-28877069(学校纪检监察室)、0571-28877235(研究生院),举报投诉邮箱:guzhaoli99@mail.zjgsu.edu.cn(学院),zjgsujw@126.com(学校纪检监察室)、yjszs@zjsu.edu.cn(研究生院) 。
5.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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