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洪昀轩同学学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生公寓违章使用电器专项)
发布日期:2026-04-07 阅读:

学院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洪昀轩同学在学校公寓管理部等部门组织学生公寓检查中,存在使用违章电器情况,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8】374号)之规定,该同学已累计2次出现禁止行为(或1次严禁行为)。

为严肃学校纪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予以学院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上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考生须知 2026-04-07
下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26年度“中日韩法律英语演讲赛”院内选拔赛获奖公示 2026-03-31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