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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25 阅读: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该招委会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且无近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所命题专业考试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学院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近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近期请关注我院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6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组织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2026年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要求初试总分达到国家线、单科分数不得低于国家线的60%。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回收并根据上线考生情况进行二次分配,直至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4.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时,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注意: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同学院同专业的调剂。

    2.调剂程序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基本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下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报到时提交纸质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学院留存)现场审核。

    考生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并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 

    (1)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

    (2)考生准考证。

    (3)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阅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有效期5年)。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8)《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组织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组织盖章)。

    (9)《复试登记表》。

    (10)《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的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笔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

    ③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

    ④复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法学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学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法律硕士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1)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2)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 8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 20 %。

    四、录取原则

    1.分专业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未经学校公示者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分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法学硕士考生体检表寄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5办公室李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5。

    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学位考生体检表寄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3办公室章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6。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对外公布。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被录取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招委会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law-zjgsu-edu-cn.newvpn.zjgs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因学校实行双校区办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将在教工路校区办学。

    4.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008185(法学硕士)、28008186(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310018。

    5.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008171(学院),0571-28877069(学校纪检监察室)、0571-28877235(研究生院),举报投诉邮箱:guzhaoli99@mail.zjgsu.edu.cn(学院),zjgsujw@126.com(学校纪检监察室)、yjszs@zjsu.edu.cn(研究生院) 。

    6.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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