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2日,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浙江台州召开,本次年会由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协办,会议主题为“人工智能时代诉讼法治的深化与发展”。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生林,中共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苗伟伦,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吴高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徐建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曙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杨,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糜方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忠强等领导和嘉宾共180余人出席会议。

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高庆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未来发展绘就宏伟蓝图,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正处于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关键时期,与会者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扣“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将诉讼法学研究融入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全体理事与代表应当弘扬求真务实学风,立足法治浙江建设实践,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全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诉讼法学高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中共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苗伟伦在致辞中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台州正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此次年会以“人工智能时代诉讼法治的深化与发展”为主题,必将为台州破解法治实践难题、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他希望各位专家的前沿理论与台州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更多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实效。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生林在讲话中指出,台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创设的“和合调解机制”“海上枫桥经验”等特色治理模式,为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并有典型性的实践样本。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四点希望: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确保研究方向正确;聚焦现代化法治需求,围绕司法改革、数字司法、涉外法治等开展靶向研究;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学术智慧转化为实践效能;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中国自主的诉讼法学知识体系。

领导致辞结束后,会议颁发了“2023-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2025年年度优秀论文获奖名单”。本次会议增选常务理事3人、理事20人。
在主题报告环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徐建新作《新时代涉外司法程序之浙江实践》的专题分享。他系统介绍了涉外法治的内涵、国家顶层设计及浙江在涉外司法方面的创新举措。涉外法治是以法治思维和手段处理涉外事务的法律体系与实践,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国际法治进步。近年来,我国出台多部涉外法律并加入多项国际公约,涉外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浙江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通过优化涉外管辖权布局、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一站式”数字平台等举措,着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浙江法院积极发布双语典型案例,多项案例被联合国贸法会收录,展现了较高的司法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他通过典型案例阐释了浙江在管辖权行使、国际调解、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彰显了浙江涉外司法在服务高水平开放中的积极作用。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曙明作《人工智能时代与刑事诉讼监督》的专题分享。他系统阐述了人工智能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的意义、浙江实践、现实挑战与未来方向。推进“人工智能+检察监督”是响应国家战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必然要求。浙江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下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试点,在“两项监督”、证据审查、审判监督等核心场景取得成效,助力监督从“经验依赖”向“技术赋能”转变。浙江实践聚焦三大转型:理念上从“技术主导”转向“业务主导”,让检察官深度参与规则构建;办案上利用AI工具实现证据解析、法律推理和速裁案件办理的质效双升;监督上运用多模态大模型破解非结构化证据审查难题,实现从浅表性向深层次实质性监督的延伸。人工智能面临着数据安全、算法可解释性、业务协同不足及制度滞后等多重挑战。在未来,浙江检察将围绕技术适配、体系协同与人才培养三大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作《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两个基本问题》的专题分享。他认为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有两个基本问题,是修改刑事诉讼法的任何部分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一是守正;二是创新。守正就是不忘初心。应当坚持的,除了无罪推定等基本原则,更重要的是,坚持刑事诉讼法立法之初就确立的:规范职权,保障权利。由此,促进刑事诉讼法不断走向更加文明、科学、规范。守正面临的挑战不容回避。例如,管辖制度中的异地趋利性执法,即远洋捕捞问题,强制措施制度中的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问题,辩护制度中的值班律师问题等。创新就是刑事诉讼法要适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修改应注重解决诸多现实问题,确立新的更高的目标。不仅应解决证据制度中的大数据问题,确立辩护全覆盖的实际效用之目标,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诸多问题,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保护问题等。在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上,守正是基础,创新应在此基础之上。守正与创新两者不仅并行不悖,而且相辅相成,在规制职权和保障权利中,形成合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的辩护权保障,与辩护全覆盖的完善,应当有机结合。

本次会议在主题之下共设“刑事诉讼法四次修改”(上)(下)“民事诉讼理论新发展”“数字司法浙江实践”“数字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六场平行分论坛,每场分论坛邀请四位报告人做发言,四位评议人进行评议。各位实务专家和专家学者对这些诉讼法学前沿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为诉讼法治的发展贡献浙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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