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本科班级:
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定,拟推荐下列同学申报第十二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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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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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学2304 |
鲁晓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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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反映意见和情况。受理电话:28008190。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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