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南京大学法学院宋晓教授开讲“从公法冲突到私法冲突”:探讨法律域外效力的当代挑战
发布日期:2025-03-13 阅读:

  2025年3月12日下午,我院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讲座,特邀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晓以“从公法冲突到私法冲突”为题作专题报告。宋晓教授深耕国际私法领域多年,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其研究聚焦法律域外效力、国际私法与法理思潮互动等议题,相关成果在学界与实务界广受关注。  

  宋晓教授首先指出公法与私法的核心分野及其现实意义。他特别强调,随着全球化深入,法律域外效力问题成为公法与私法冲突的焦点,需从理论与方法论层面重新审视。针对是否应坚持公法反域外适用推定的争议,宋晓教授梳理了美国判例法的演进,从“香蕉案”确立反域外适用推定原则,强调国际礼让与国内立法专注性,到“国际铝业公司案”后,国家安全、市场规制及人权保护领域逐步突破传统推定,形成“例外扩张”趋势。他分析称,这一演变反映了全球化下主权国家利益博弈的复杂性,但过度扩张可能引发国际法冲突,需在立法意图与国家主权间谨慎平衡。  

  在公法域外适用的方法论探讨中,宋晓教授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为例,解析立法明确化的实践路径。该条款通过列举境外处理境内个人信息的适用情形,既体现主权关切,又为跨国企业提供合规指引。他指出,明确立法可增强法律确定性,但需避免过度扩张导致管辖权重叠;而保持沉默虽具灵活性,却可能引发司法裁量权滥用。  

  最后,针对“是否采纳美国两步分析法”的问题,宋晓教授阐释美国法院通过“立法意图审查”与“行为焦点测试”确定域外效力的逻辑。他认为,该方法虽为司法实践提供框架,但其依赖法官对“立法焦点”的主观解释,易受政策导向影响。对中国而言,需结合本土法治需求,探索兼顾国际合规与主权安全的解释路径,而非简单移植域外模式。  

讲座尾声,宋晓教授与师生就冲突法不适用于公法、融入与参与制定国际法等话题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总之,本次讲座系统梳理了法律域外效力的理论脉络与实践困境,为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前沿视角,获得师生热烈反响。

上一条: 法学院知识产权系举行“学业实务导师座谈”活动 2025-03-18
下一条: 法学院举办“Deepseek在教学科研中的应用”专题讲座 2025-03-10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