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晚,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法庭科学研究院院长李学博教授到我院开展讲座交流,主题为“法庭科学的中外教育比较”。本次讲座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振文主持,资深律师马相龙,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主任唐玉富副教授、程云爱博士以及我院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七十余人参与本次讲座。
首先,李学博院长以司法改革白皮书中记录的冤假错案作为引入,结合多个实务案例深度剖析,指出冤假错案往往不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是证据运用问题,并强调科学可靠的证据是案件处理的基础,并以所带团队发表在《Legal Medicine》的成果、DNA鉴定为70年前牺牲烈士找到亲人、全国首例利用磁力显现技术进行车架号篡改鉴定等为例,生动阐述了法庭科学的重要性以及司法鉴定中应注意的细节问题。
其次,李学博院长就司法鉴定学专业的中外教育展开对比分析,以英国金斯顿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三大典型域外高校的司法鉴定学课程为例,指出域外高校司法鉴定学课程以生物、化学类课程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操的结合,并从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学科重心、培养机制以及研究生方向等角度做出总结,即中外司法鉴定课程各具特色,域外高校办学方式更为成熟,部分经验值得我国办学借鉴。
在与谈环节,马相龙律师指出了在面对司法鉴定的疑问时,要勇于挑战权威,强调当事人发问的重要性。唐玉富副教授提出了要注重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互补,鞭策同学们在未来的实务中要敢于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并表示了对未来我院法庭科学发展的展望。程云爱博士就如何发现鉴定中的漏洞向李学博院长提出疑问,李院长指出了要从诉讼法角度注意鉴定意见的程序问题,专业领域的鉴定要依靠专业鉴定人进行,以保证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如法庭科学如何避免法院“以鉴代审”现象,如何保持鉴定机构的中立性,测谎结果的实践应用探讨等等。李学博院长指出“以鉴代审”现象主要源于审判人员专业知识的限制,并且在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中尤为常见,因此在这类案件中要进行同行评议。法律规定了鉴定机构成立的形式要件,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相对统一,但根据不同案件的难度会略有不同。
最后,韩振文副教授对于讲座作出了总结,并开展了《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当事人发问权制度探析》赠书活动。整个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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