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下午,“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系列课程第三讲”在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F118教室成功举办!本讲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吕舸南主讲,主题为“《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理解与适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诉讼法学系主任唐玉富主持并全程参与本次课程,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现场聆听了本次课程。
课程中,吕法官围绕“《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理解与适用”主题,从三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生动的讲授。第一,《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主要内容及其修订情况,同时在精确界定涉外民事诉讼范围基础上,抛出涉外民事诉讼中适用国际条约的话题;第二,结合涉外民事诉讼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系统阐释《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修订对涉外民事诉讼实践的重要意义;第三,基于丰富的涉外民事审判经历,深度剖析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协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生动地诠释了我国涉外法治的跨越式发展。
本次课程在浓厚的法学学术和法律实践氛围中持续两个小时。课程结束后,在场师生就国际条约对平行诉讼的借鉴意义及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实践等问题与吕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2023年,我院成功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作为入选单位,我院始终以“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培养”作为总体建设方向,协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涉外法治实务单位共同开展基地建设工作。“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系列课程”是我院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协同共建的重要形式,旨在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该课程由十场涉外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组成,邀请多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资深法官担任课程主讲人,旨在通过院校协同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新时代输送既具有国际视野又立足于中国大地、既通晓国际规则也擅长传播中国话语、既善于处理国际事务又能够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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