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高水平企业家队伍建设,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动力支撑,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委托浙江省经信厅负责起草了《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动力支撑的决定(代拟稿)》。
2024年10月14日,马齐林教授应邀参加了浙江省经信厅召集的《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提供动力支撑的决定(代拟稿)》专家座谈会,会上马齐林教授就该决定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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