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下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方创始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王卫国教授应邀莅临法学院,以“金融稳定法的立法展望”为题进行学术讲座。本次浙江法治大讲堂由浙江工商大学破产重组研究院执行院长苏洁澈教授主持,学院师生积极参与,到场认真聆听。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确保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本次讲座,王卫国教授从金融稳定法起草状况、金融稳定法的指导思想、金融风险治理的制度要点和金融风险处置工具四个维度展开,向在场师生详细讲解有关金融稳定法的相关知识。
目前,我国对金融稳定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法律条款主要分散在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中。王教授详细介绍,金融稳定法是一部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法律。
在谈及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的两大法宝,王教授认为,我国金融的风险防控能力两大制度法宝,一是金融监管,二是金融稳定。金融监管有利于维护机构和市场有序运行、健康发展,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金融稳定着眼于防范、化解到处置全流程防控金融风险,是“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的重要方式。这两大法宝是由法治框架内的系统化规则及实施机制构成。
此次讲座,王卫国教授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以清晰且严谨的讲座逻辑串联起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等多学科知识,为在场师生带来一场知识盛宴。并且,王卫国教授认真聆听在场师生的提问,并对相应问题进行细致而深刻的回答。讲座的气氛热烈融洽,在场师生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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