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1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咨询法学院学办吴老师,电话:28008193。
法学院团委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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