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其中的“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3年12月6日至27日,我院在“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浙江工商大学—金道法律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内容中,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合作开展了“法律文书”课程部分章节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课程改革,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晓辉律师、王楠律师、袁昕炜律师、姚杰律师莅临学校,按照双方拟定的刑事法律文书总论、侦查阶段文书、审查起诉阶段文书、审判阶段文书四个部分组成的课程体系开展授课,“法律文书”选课学生200余人到堂听课,现已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圆满结课。系列课程开展期间,我院副院长董文辉、院长事务助理张伟、诉讼法学系主任唐玉富等主持活动并参加旁听授课,与授课团队研讨课程建设具体内容。
12月6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道德纪律委员会委员、调查委员会主任王晓辉律师主讲“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道’与‘术’”。在对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道”的讲授中,王晓辉律师结合大量从业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从“站得稳、看得远、想得多、说得准、写得细”等五个部分分别阐述了刑事辩护文书的正确立场、整体思维、专业严谨、客观理性以及细致入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在对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术”的讲解中,细致的分析了自己总结的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三大法宝:咬文嚼字、多角度思考、辩护可视化。最后,在前述基本原理阐释基础上,王晓辉律师分享了十余个刑事辩护法律文书综合性写作实例,分程序辩护、无罪辩护、轻罪辩护、罪轻辩护、财产辩护、政策辩护等多个角度全面细致地展示了“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的道与术”的应用实践。
12月13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西湖分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袁昕炜律师作“侦查阶段的法律文书写作”主题授课。袁昕炜律师在讲座中首先从辩护人的视角详细阐述了侦查阶段在公开性、权利保障必要性等方面的特点,由此得出侦查阶段辩护至关重要的结论。然后在“侦查阶段的文书”部分中对辩护人介入辩护的时间、辩护手续以及会见、取证等环节的文书展开分析,在“侦查文书的写作”部分,袁律师认为形式是法律文书的门面、逻辑是法律文书的骨架、内容是法律文书的血肉,结合十余个经典案例完整地讲解了侦查阶段的法律文书写作。
12月20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导师王楠律师主讲“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文书写作实操指南”。王楠律师分“认识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内容及特点”“方法论:审查起诉阶段文书写作总原则”“实践论:审查起诉阶段重要法律文书写作技巧”三个部分的内容展开授课。在认识论部分,王楠律师介绍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内容,并重点介绍了阅卷工作及相关衍生工作如何开展;在方法论部分,王楠律师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分析了在文书写作中如何找准定位、搭建结构、强化论证以及小心求证;在实践论部分,王楠律师全面细致地讲解了律师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等文书的格式和写作注意事项,让学生对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文书有了清晰的认识。
本次系列课程受到听课学生热烈欢迎,学生课上与授课老师密切互动、积极参与研讨,课后与授课老师深入交流、请教问题。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校外实务导师与校内专任教师的结合讲授,加深了自己对法律文书这门课的认识程度,锻炼了自己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同时对法律实务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自己接下来的法学专业学习在思维、方法、方向等方面有很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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