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以下同学在学校公寓管理部等部门组织学生公寓检查中,存在使用违章电器情况,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8】374号)之规定,以下同学已累计2次出现禁止行为(或1次严禁行为)。
为严肃学校纪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学予以学院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序号 |
寝室 |
姓名 |
禁止行为1 |
禁止行为2 |
1 |
26#404 |
陈慧琪 |
电水壶 |
电煮锅 |
2 |
45#910 |
孙兆麟 |
电吹风1200w |
电吹风1200w |
3 |
26#112 |
王佳敏 |
卷发棒 |
烘干机 |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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