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应邀莅临法学院,并在F510会议室作了题为“认真对待案件‘事实’”的学术讲座,吸引了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基础法学系、诉讼法学系、国际法学系等专业的多名教师,以及来自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人员的旁听学习。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宋杰教授主持。宋院长代表法学院对张志铭教授一行的到来表示了诚挚的欢迎。
张志铭教授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谈起,指出司法裁判的结果是不是公正,取决于两大基本环节,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判决
的正当性与事实认定呈正相关,司法的权威是建立在对案件事实正确的认定基础之上的。
张志铭教授指出,对事实的认知存在着日常认知和职业认知的差异,而法律认知应该是生活世界中的闭合性或自洽性认知。在对“事实存在和事实呈现”“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两组概念进行比较、辨析后,张教授提出了“结构形态的事实概念”,并认为对什么是事实的回答只能诉诸于由“事实载体”“事实陈述”“真实属性”“真实标准”这四个要素构成的一种结构形态的事实概念。认真对待案件“事实”,要求我们坚持可知论的立场,对“如何构建判决的事实正当性”这一开放问题进行闭合思考。
现场提问环节,有学生对法理学中的“法律事实”概念提出了质疑,也有老师提出了自己在相关教学工作中遭遇的困惑,张志铭教授均予以耐心解答。讲座现场,人气爆棚、气氛热烈。一场极具现实关怀,同时又充满哲学、思辨的学术讲座在与会人员的再次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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