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楼丽应邀来到浙江工商大学,在F楼213教室作题为“职务犯罪检察的浙江实践”的实务讲座。我院部分教师以及博士生、硕士生七十余人听取了讲座。讲座由诉讼法学科负责人封利强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楼丽主任首先介绍了新时代“四大检察”的主要内容和职务犯罪检察的工作流程。随后,阐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在先行试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在职能转变和监检衔接等方面开展的成功探索。
在讲座过程中,楼丽主任结合自身参与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经验和体会,对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有关问题,如监察对象范围的界定、管辖冲突的解决,强制措施的适用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深入的阐释。最后,楼丽主任还对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进行了阐释。
整场讲座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让在场师生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以及浙江检察系统在服务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面的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有了全面了解。在互动环节,楼丽主任对同学们提出的大数据监察、电子证据运用以及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勉励同学们对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更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
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社长郑英龙教授应邀作为本次讲座的与谈人,对楼丽主任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作了精彩的点评。随后,他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证据运用以及对行贿人的处置等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感悟。他认为,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是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
诉讼法学科负责人封利强教授在主持讲座时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为法学研究提出了崭新的课题。我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倡议构建监察法学这一门新学科,较早开设《监察法学》课程,并在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中增设了“监察法学”方向,在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封利强教授还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他认为,楼丽主任毫无保留地分享了她二十年来的办案经验和独到见解,给广大师生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思索。这场报告将同学们平时在监察法学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从实践的维度展开了全新的解读,为大家提供了素材、开阔了视野,希望博士生和硕士生们以本次讲座为契机,在未来的论文选题和写作中更好地贴近实践、服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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