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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阅读:

各学院(部)、全体教师:

    学校于201812月聘任了一批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聘期即将满届。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等文件精神,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与服务平台核心功能,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深度融合,优化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活动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卓越团队、优秀成果培育成效,现启动新一轮的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我校在编的全体教师,约100名左右。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教书育人;

2.具有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积极配合学校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3.熟悉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经历,或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的能力、资源;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优先选聘:

1)近五年曾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的评审专家;

2)曾指导大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曾指导大学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的专家;科研成果已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的专家;

4)已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

5)具有成功运营企业的经历,或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相关领域专家;

6)近两年担任学校创业管理微专业、《创业管理》、《创业基础实训》等创新创业课程授课的教师。

三、选聘程序

1.申报。有意向的教师填写申报表后,将材料交至指定邮箱或办公室。

2.入库。候选导师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学校创业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聘任名单,经公示通过后纳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

四、导师职责

1.讲座沙龙。开设创新创业讲座沙龙,指导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工作相关知识政策,了解创新创业前沿动态。

2.论证评审。参与学校创业实验班创新创业活动设计、项目立项、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的论证评审工作。

3.项目辅导。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课题研究或创业训练、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意识、思维、能力。

4.竞赛指导。为学校“互联网+”“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大赛参赛队伍进行备赛辅导。

5.咨询诊断。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发展定位、成长路径、项目实施等具体问题、困难的咨询诊断服务。

6.师资培训。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提供帮助,共同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五、保障机制

1.导师参加创新创业讲座沙龙、评审论证、培训辅导、咨询诊断等创新创业扶持活动,按照学校劳务酬金发放标准支付劳务报酬。

2.创业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推介活动,宣传推广入库导师工作业绩、研究成果,推动导师成果转化,并为导师提供优秀生源、项目对接服务。

3.入库导师所指导的项目及团队优先纳入学校创业孵化项目资助和学校大学生创业园扶持范围,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及以上级别的创新创业比赛和对接平台相关活动。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库导师参评各级相关荣誉、奖励。

六、材料申报

有意向的教师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附件),电子版于2021年12月1日前发送到邮箱znqjw@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综合楼335办公室联系人:黄立芳,联系电话:0571-28008707534390

 

                

 

                                                   创业学院   

                                              20211122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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