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关于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崇尚劳动、奉献社会,法学院师生在全校集中开展了劳动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近日,浙江工商大学卓越法学会在社团指导老师董文辉副教授的指导下,针对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在兼职、实践过程中以及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和法律风险,在学校开展了《劳动法》普法活动。活动秉持“在学习中劳动,在劳动中学习”的协同理念,以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为主要目标,将法学知识与劳动教育密切融合,用学习成果服务全校同学,以普法实际劳动践行劳动教育。
卓越法学会理论拓展部在流水食堂门口举行了“唇枪舌战辩输赢,劳动法知识入我心”的《劳动法》普法宣传劳动。同学们结合在兼职、实践、求职中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劳动法知识,精心设计了常用劳动法知识问答、劳动纠纷案例展示、劳动法条文发放等环节,配合以引人入胜的有奖竞猜、情景再现、体验式纠纷解决等形式,激发了广大同学的学习兴趣,很多同学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学习体验,增加了同学们对生活、对就业、对社会、对法治的了解和感知,对于避免兼职、实践劳动以及就业中因合同、薪资、休假等产生纠纷风险,普及因安全、工伤、处分等产生劳动争议的理性维权渠道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
为了落实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的要求,用法治为劳动保驾护航,法学院在各类课程中,结合课程思政内容和各部门法自身特点,集中在授课中开展了劳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苏新建老师在专业核心必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之一,劳动人民创造了历史,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妥善解决人民矛盾、增进人民福祉的理念落实到学习运用法学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徐媛媛老师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中,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法律制度和操作指引进行了全面论证。民商法学系教师在《民法典》系列课程讲授中对民事主体资格、用工模式、侵权损害赔偿等问题作了深入剖析,经济法学系教师在《经济法》系列课程讲授中对生产经营中涉及的纳税、竞争、产品质量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授。
我院在全校开设的22门法律通识课、任选课,每学期开设教学班40余个,授课学生近三千人,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近期,结合课程特点,各任课教师在授课中也对全校学生作了一定比重的劳动法治教育,如豆星星老师的《生活中的经济法》、虞嵘老师的《市场中的经济法》、高映老师的《文化创意与法律》、王云霞老师的《网络与法》、石道银老师的《创业中各种合同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董文辉老师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等课程中,结合一些在校大学生或者大学毕业生的真实事件,对在兼职、求职、就职中的法律规范遵守和法律纠纷防范进行了梳理和指导,加强对学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同时,也通过一些实际案例警示同学们在兼职、就业中注意所从事业务领域的合法性,避免所从事的工作涉及违法犯罪。
此外,我院教师每年还承担学校其他三个学院的10余门公共《经济法》课程,授课学生近千名。我院还与创业学院合作开设了《创业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课程,由来自我院经济法、民商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的四位专任教师和一位实务部门的实务导师组成教学团队主讲,为有志于创业的同学们提供相关部门法的劳动知识保障。
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法学院将继续以师生为主体、以专业为阵地,以教学活动为第一课堂,以校园普法、社区普法为第二课堂,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法科大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领域的普法劳动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师生、广大居民、广大劳动者养成自觉守法、办事循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助力营造全民尊法、全民学法、全民遵法、全民用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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