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2020-2021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阅读:

院内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精神,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现启动2020-2021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同学们如有疑问,可致电0571-28008853聂老师或F楼537询问。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17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31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后期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

1. 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致电0571-28008853聂老师。

2、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在3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交到F537聂老师处

①填写《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附件2),交纸质版。

不确定参加的项目属于创新还是素质拓展,可参考附件3,同学们参加的大部分项目都包含在表格中。如有多个申请项目,请填多张申请表。

②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由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参赛和获奖名单均在《各类竞赛学生名单大礼包》中,如学生参加了部分竞赛,但无法找到当时的参赛证明,可用大礼包中的截图打印下来,但务必在截图上注明比赛名称、年份、并将个人姓名圈出来。

3、学院审核与公示

后期将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将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聂老师处,办公室F537。  


附件:创新学分附件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上一条: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创新创业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2021-04-16
下一条: 法学院转专业方案(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2021-01-19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