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学生本人申报,经学院讨论,拟推荐下列同学申报相应专项奖学金(具体名单请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受理电话:28008171,28008172。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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