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授课教师: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学校2020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 本学期9月21日(周一)起全校正式上课,2021年1月25日(周一)起放寒假。本学期共18周,教学周16周,停课复习、考试2周。
2.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补周四的课,10月10日(周六)补周五的课。元旦放假及调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21年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3. 公共教学楼教室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1:30,师生需保持教室清洁,课前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本学期课堂教学仍实施错时上下课,每节课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且各教学楼分时下课,以减少师生大规模聚集。上课时间表见附件。
二、开学初的工作要点
1、研究生教学秘书进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预排课是否完成------排课确认是否完成(排课确认后老师才能看到排课的课表)---最后检查选课处理是否完成(选课处理后学生才能看到个人课表,老师才能打印点名册)-----全部完成后请将专业课表导出后发给上课的老师和学生。特别要提醒的是;有些学院将某门多人合上的课不同的老师排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了,就一定要特别提醒到老师和学生。 新生第一学期选修课理论上第6周开始上课(选修课的名单只能等学生的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后,审核通过后才会出现)。
2、各任课教师进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点培养管理→点我的开课查询(在这里可以看到本人上课的时间和地点);研究生点名册在这里可以自行下载并打印(上课时必备),点“排课课表”选择专业,可以查询到各个专业课表。
3、各学院教学秘书检查2019-2020(2)成绩录入情况(成绩管理-成绩入库),所有成绩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9月25日前)完成,逾期系统关闭。各学院于9月30日前把2019-2020(1)、2019-2020(2)两学期的成绩登记表及期末监考单交到培养办,监考费汇总电子表(模版见附件)发到培养办邮箱。
4、缓补考安排:公共课的补考安排表见附件(已挂研究生院网),请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其他不及格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补考(考试安排—缓补考安排)并通知学生。补考成绩由任课老师录入(成绩管理—成绩补录)并打印补考成绩单交学院。
上学期由于疫情原因申请缓考的学生,若这次补考没通过,还有一次补考机会。
5、 做好“互联网+”教学工作。本学期全面恢复常规教学秩序,继续推进“互联网+”教学,鼓励教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尚未填写2020-2021(1)线上教学统计表(见附件)的学院,请务必于9月23日前反馈至培养办邮箱。
做好课程思政工作,各门课程要讲好“开学第一课”,要将“抗疫”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融入课程教学,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科学应对“疫后综合症”,扎实做好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如教学班中有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学生,相关课程教师在开展线下教学时需利用教室提供的设备进行直播,以供不能到教室上课的学生同步学习。如出现任课教师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情况,学院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且报培养办备案。国际生的课程教学安排请各学院视返校学生情况,并结合课程实际选择相对科学合理的授课方式,且报培养办备案。
6、 做好教学运行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把握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师生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对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第1周课程原则上完全按照课表进行,研究生院将对各教学楼第1周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尚需调整的课程全部从第2周开始,并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进行调整,调课申请单交培养办备案,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三、实践教学安排
有外出实践教学计划的课程,请有关老师及学院严格遵守相关防疫防控要求,除落实接待单位外,请任课老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培养办邮箱yjsypyb@zjgsu.edu.cn
培养办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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