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17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现启动2020-2021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同学们如有疑问,可致电0571-28008853聂老师或致F楼537询问。
(一)申报主体:2017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13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14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后期学院网站通知。
(一)学生申报
1. 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0年11月13日前填写附件2《已获得学分项目信息修改汇总表》发给学委,学委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发给聂老师。
2、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在11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给学委:
①填写《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附件3),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③《创新创业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如果有证明材料,请务必提交。如果实在没有证明材料,但属于附件5的项目,也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将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聂老师处,办公室F537。
附件:创新学分
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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